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医药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昆明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制定了《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开展2017年度医药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医药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国税系统医药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强力推进。
2017年医药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昆明市国税局对23户纳税人直接进行重点检查,安排部署34户医药企业进行自查;其中32户企业自查有问题,自查应补增值税448.87万元、企业所得税125.58万元,合计574.45万元,目前已入库43.06万元,其余收入正在陆续入库中。行动期间,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积极协商,联合开展自查培训,引导纳税人自觉自愿开展自查。 2017年 5月 4日 上午,昆明市国税局邀请所辖自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账务负责人参加了国地税联合培训班。同时,昆明市国税局充分发挥稽查部门打击涉税违法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医药行业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业行政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税收损失,切实提高税务执法质效,维护医药领域国家税收管理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