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税局、地税局最近在全省范围内联合推行指纹实名办税。此次指纹实名办税是两局围绕“试点促创新、试点解难题、试点出经验、试点建标准”原则打造的实名办税新模式。
推行前,云南省国地税联合发布了《指纹采集业务标准》《指纹识别业务标准》和《系统操作手册》,确保推行工作与现行法规政策和税收业务规范有效对接。同时,两局共同开发了指纹认证系统,实现指纹信息“一家采集、两家共享、重复使用、自动比对”,并实现数据库共享,及时更新和传递变动信息。
据悉,指纹实名办税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纳税人办理税务业务时,只需轻触指纹识别仪,计算机自动将信息与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系统中的指纹信息比对,比对相符即可取号办税。同时,采集指纹的纳税人,可享受办税免报身份验证材料、简化部分办税程序等便利。
对税务机关而言,指纹实名办税不仅省去了前台服务人员核查办税人员身份等环节,而且能够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指纹实名办税依托实名信息对纳税人办税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并对异常情况形成预警。同时,指纹实名办税能为责任追究提供可靠证据和线索。
2016年9月,云南省国地税在楚雄、昆明、大理和玉溪试点指纹实名办税。试点以来,国地税共采集办税人员指纹信息3.2万余条,实名办理涉税业务近8万笔。
指纹实名办税试点以来,已有193户纳税人停止申领农产品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有效遏制了利用虚假身份证件,冒名顶替骗购发票、虚假申报和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