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指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积极作为,在与老挝接壤的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举办了“2016年中国西双版纳—老挝北部省份税务交流会议”,用实际行动活动服务好“中国老挝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中老双方高度重视此次税务交流会议,国家税务总局派员亲临指导,老挝北部4省税务局局长、副局长亲自参会,并由老挝磨丁所属南塔省税务局局长担任老方代表团团长。与会双方就各自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合作区内税收管理设想等内容进行交流,并特别就“磨憨--磨丁开发区”建设的推进情况进行研讨,会议达成了多项共识,增进了双方的交流与合作。
一是主动作为,开启了双边税务交流的“破冰之旅”。此次税务交流会议是中老毗邻地区之间“请进来”税收交流的首次探索,具有灵活度高、交流速度快的特点,能高效解决边境地区跨境税收管理问题,为我国“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服务提供了便捷的工作方式。
二是加强沟通,增进了双方税务机关的互利互信。通过交流增进了双方税务机关对彼此国情、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制度以及人员素质的认知,为两国税务部门进一步深化合作,实现双边经贸往来,“中国老挝磨憨—磨丁”合作区内纳税人的有效管理,协商解决“走出去”企业的涉税争议提供了方向和保障。
三是扩大宣传,传播了中国先进的税务理念。老挝与会代表通过实地参观办税服务厅,切身体验到了中国先进的征管模式、纳税服务理念及信息化建设成果。办税服务厅优美的办税环境,便捷的办税方式,高效的办税流程,友善的征纳氛围向老挝与会代表展现了中国良好的税收形象和税收影响力。
四是打好基础,掌握了老挝税务部门的需求。在交流会议上,老挝4省税务局提出希望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为老挝税务局提供税收管理培训,帮助其建设税收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请求,以及西双版纳州国家税务局对老挝4省税务局工作人员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培训的愿望,为两国税务部门进一步深化合作提供了方向。
五是建立联系,搭建了双方税务部门的联络渠道。双方与会人员互留联系方式,表达了常来常往的心愿,既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今年出访老挝毗邻省份的活动建立了联系渠道,也为参加交流的老挝4省税务局积极推动中方税务局与老挝中央税务局进行高层深度座谈和交流奠定了基础。
六是拓宽渠道,提高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的权威性。老挝毗邻省份税务局来访介绍的信息和交互的资料,对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及时、全面掌握老挝的投资环境、税收环境,编写老挝税收指南,帮助企业准确把握老挝相关法律和政策,提升“走出去”企业的纳税遵从度、规避涉税风险奠定了税收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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