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国税局积极把握依法治税新常态,把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作为全州国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手段和抓手,早布置早落实,通过加强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评估和推荐工作,切实增强全州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
一是领导重视,及早布置推进。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由“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局领导具体抓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同时,要求各基层局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并于六月起不定期发送温馨提示告知各县市局创建工作节点任务及工作要求,切实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推动全州国税系统依法治税能力的提升。
二是加强宣传,凝聚工作合力。在全州国税系统内开展广泛宣传动员,从示范基地结果应用和创建奖励入手,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基层局干部职工建设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工作热情及对创建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同时加强上下联动,举全系统之力争创第二批省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州国税干部法治意识,让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创红河州依法治税工作新局面。
三是积极沟通,提升创建质效。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方面加强向上级的请示汇报,保证创建工作方向的正确性;另一方面,积极与荣获第一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加强交流学习,总结和吸收其在申报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发放各申报单位,提升各地创建工作质效,夯实税收法治基础。
四是加强审核,补足弱项短板。扎实开展申报资料审核工作,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集中由系统内公职律师组成的初审小组,对各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照《云南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评价标准》,分别对系统内12个申报单位的税收法治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形成初审意见提交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出申报单位进行跟踪指导,最后由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择优向省局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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