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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地方标准《纳税信用评定及应用管理》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10-25 09:52 来源:云南省国税局办公室 作者:昆明商务代理协会 点击:

  尊敬的纳税人: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为贯彻落实税收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不断探索改进,提升优化税收征管及纳税服务工作,自2014年开始实施税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安排昆明市五华区国家税务局作为试点单位。经过2年的积极工作,标准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各级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及省外兄弟单位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肯定,五华区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7月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确定为全国税务行业首个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单位。
 

  五华区国家税务局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根据税收工作实际编写了大量内部标准文件,其中《纳税信用评定及应用管理》在云南省质监局组织下已形成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及广大纳税人征求意见,请您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反馈给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复函单位: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304号

  邮编:650051

  联系人:文天柱

  电话:0871-63126700

  传真:0871-63129410

  E-mail:itax@sina.cn
 

  附件:《纳税信用评定及应用管理》征求意见稿

     《纳税信用评定及应用管理》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纳税信用评定及应用管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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