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闭

微信扫一扫
咨询热线
0871-64570555
投诉电话
13888123127
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微信平台 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招聘信息 昆明商务代理协会工商代理考试预习题库 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财政部发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

时间:2016-07-11 14:06 来源:财政部 作者:昆明商务代理协会 点击:

  财政部发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函,为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及时明确有关会计问题,起草了《“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发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

 

  2016年5月26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求“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6]2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及时明确有关会计问题,我们起草了《“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征求意见稿)》,请见附件。
 

  附件:《“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 (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

    协会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海归大厦236室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电话:0871-6457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