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闭
微信扫一扫
咨询热线
0871-64570555
投诉电话
13888123127
首页
昆明商协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会员名录
下载专区
培训认证
招聘信息
协会简介
|
协会宗旨
|
协会风采
|
联系我们
协会动态
|
行业动态
|
通知公告
培训认证
学习资料
常见问题
问卷调查
相关文章
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是否补贴印花?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是
汽车租凭公司是属于前置审批还是后置
物业公司需不需要后置审批?如果要办去哪办?
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培训认证
>
学习资料
>
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应否补贴印花?
时间:2014-11-10 10:48
来源:宋洪祥公众微信
作者:宋洪祥
点击: 次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上一篇:
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是否补贴印花?
下一篇:
印花税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是否免纳?
友情链接:
昆明市工商红盾信息网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企业信息公示(企业年检)
外资企业网上年检
企业信用查询
昆明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
云南省国税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国家税务总局
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协会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海归大厦236室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电话:0871-64570555
Copyright © 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
网站地图
|网站备案号:滇ICP备14005862号-2
入会须知
技术支持:
昆明正能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