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闭

微信扫一扫
咨询热线
0871-64570555
投诉电话
13888123127
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微信平台 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招聘信息 昆明商务代理协会工商代理考试预习题库 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培训认证 > 学习资料 >

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应否补贴印花?

时间:2014-11-10 10:48 来源:宋洪祥公众微信 作者:宋洪祥 点击: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

    协会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海归大厦236室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电话:0871-6457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