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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须经批准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收入,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时间:2014-11-27 09:33
来源:宋洪祥公众微信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次
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
“
劳务报酬所得
”
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办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
:
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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