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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到哪里申报纳税?

时间:2014-11-26 14:46 来源:网络 作者:超级管理员 点击:
  (1)固定业户(按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报验登记。未持有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外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昆明市商务代理协会

    协会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海归大厦236室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电话:0871-64570555